四类“烦民”证明或手续取消

2017-06-17来源 : 互联网

近日在***召开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,******局常委、***总理**强强调,今年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摸清情况有力作为,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,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,能采取申请人书面**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,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。

四大“烦民”证明或手续被取消的消息,一经传开,百姓拍手叫好,“最多跑一次”的愿望仿佛离我们又近了一步!媒体曾报道,一位70岁高龄的老人为了开据祖父母的“死亡证明”折腾一年仍无法办理,从当地公证处到社区居委会,再到派出所、法院,因为和房产联系在一起,所以老人像“皮球”一样被踢来踢去。笔者不禁发问:一个“死亡证明”恐怕没有多高的技术含量,为什么却难倒了多个执政为民的公权部门?如果不是和房产联系到一起,是不是老人就不会被当 “运动员”?反过来讲,信息化时代,公证处非要这么一纸证明暗藏着什么“情节”?互联网已经把各类大数据搜罗进去,唯独装不下便民的信息?这对政府的形象又有多大影响,相关部门是否该多多反思呢?

四类“烦民”证明或手续在过去迟迟不能叫停,根本原因在于服务意识“缺了位”,权利意识“出了轨”。权利意识居高不下,服务意识提不上来,办事人员对来访群众宁愿不变通,也不担责任,按着程序走、根据政策办。“你妈是你妈”“你女儿是你女儿”“夫妻双方关系”等各类繁琐又无实质意义的奇葩证明确实是让人们跑断了腿、磨破了嘴、吃够了怼,寒了民心、伤了感情。父母子女、夫妻双方的关系户口本不可以证明吗?信息联网不能让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吗?各种证明是必不可少还是惯性思维作怪,工作人员不愿意简化程序,是不是割舍不下懒惰的权利?说白了,就是缺乏公共服务中的群众意识、缺少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的情怀。

开证明、办手续,看似微小,实则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,从这个角度上讲,小事不小。如何让“烦民”证明消失殆尽,需要从制度设计到思想作风全面发力。一是相关部门要提升服务意识。屋漏在上,知之在下,要更多直接听取人民群众呼声,坚持群众工作方法,当“聆听着”和“代言人”少一些权力思维,多一些便民思想,“烦民”证明的“尾巴”自然甩去。二是加强部门联动,打破“信息孤岛”,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国家共享平台。三是改进工作作风,查找工作中的症结和痛点,有则改之无则加勉。四是用法*为放管服改革“护航”,筑牢法*保障的基石。五是强化监督,群众办事要在阳光下运行,岂能让“烦民”证明和手续频露“黑手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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