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原出台二手房限售令 取得产权证两年内不得交易

2017-12-11来源 : 互联网

近日,太原市**二手房“限售令”,规定取得产权证两年内的住房不得交易转让。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,太原市房管局发布《关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,从通知印发当日起。

太原市辖城六区新购住房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的,自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。拆迁安置房上市*次交易,以及继承、离婚分割、直系亲属间赠与和转让不受此项规定限制。

同时,建立二手房短期交易转让审查机制,对取得《不动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未满2年、但因债务纠纷等特殊原因确需交易转让的,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交易转让。

除了太原,昆明、绍兴、三亚等也均于近日加入限售队伍。

云南省昆明市人民**办公厅发布《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宣布在昆明市呈贡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,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。

浙江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绍兴国土资源局发布《关于保持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的通知》,指出从10月13日起,在绍兴市区(越城区、柯桥区、上虞区、袍江开发区、滨海新城)新购买的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)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,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。

海南三亚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通知,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家庭及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,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。

标签: 二手房限售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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