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省将年扶持微型企业3万户

2014-12-09来源 : 互联网

日前,我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启动,从今年4月至2016年底,我省将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,实施“两个10万元”工程。针对实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必要性以及推进情况,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。

工程启动

为扭转经济下滑趋势,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转型升级,省**4月初**了《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》,提出了16条稳增长的政策措施,其中第八条明确了实施“两个10万元”微型企业培育工程。

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,去年,我省私营企业达22.9万户,其中70%左右是小微企业。去年全省民营企业实现增加值5397.5亿元,占全省GDP的46.1%,比上年提高两个百分点。从业人员630.2万人,比上年底增长10.8%,全年累计新增就业61.5万人。今年3月1日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*低注册资本限制以来,新办微型企业发展更加迅猛。

作为经济运行的“毛细血管”,小微企业规模虽小,但却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民营经济的主体。省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说,现在的小微企业,会逐渐成长为中型企业,甚至大型企业。很多知名的大企业,都是从小微型企业一步步发展而来的。加快推进“两个10万元”微型企业培育工程,将充分点燃我省民间创业创新的热情,有效培育创业主体,繁荣城乡市场、增加社会就业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。

服务先行

如何让绝大多数受扶持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,实现既能“生下来”,又能“活得好”?立足需求,服务企业,成为此次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一个重要着力点。

据了解,日前省工信委会同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下发了《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》,对职能分工、扶持申请、审核、资金拨付、贷款支持、培训服务、监督管理等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。为方便企业操作,《办法》将企业所需申报的资料全部设计为表格形式,申请人只需将投资计划书、贷款申请书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,提交县工商局办事窗口,民营办按照程序组织实地查验和会审,公示无异议后,即可享受资金扶持。

此外,《办法》还明确督促相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、改进服务方式、减轻企业负担、维护企业权益,帮助企业解决困难,共同营造有利于微型企业发展的环境。组合使用好贷免扶补、金融支持、促进就业、特色产业培育等政策,发挥政策叠加效应,促进新创办的微型企业稳步发展壮大。探索建立各级**、各部门、相关行业协会等共同构成的微型企业帮扶机制,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提高“成活率”。大力培育工业园区、微型企业创业孵化园、微型企业创业基地,引导微型企业入园集聚发展。

记者了解到,目前各州市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工作正在推进中,将根据2010年至去年全省各地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来分配各州市的扶持指标。目前,各地工商局正在进行材料汇集工作,随后各地民营办在实地查验的基础上进行会审,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提供财政局,依据相关规定拨付资金。

新闻助读

Q:什么是“两个10万元”工程?

A:即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,**给予3万元补助;有贷款需求的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。

Q:“两个10万元”工程的相关政策有哪些?

A:从今年4月至2016年底,对具有创业能力、无在办企业的全省居民,申请创办加工制造、科技创新、创意设计、软件开发、商贸流通、技术咨询、服务贸易、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等类型企业带动本省户籍5人以上就业,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7万元以上的,每户给予3万元补助,每年扶持创办3万户微型企业,财政补助资金由省、州市、县按照5∶3∶2的比例承担。

创业扶持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对象是今年4月1日后新登记的微型企业。扶持对象创办微型企业有贷款需求的,有关银行给予10万元以下银行贷款支持。所有涉及微型企业创办的行政性收费一概实行零收费。

标签: 云南 财富

©2004 3158招商加盟网. All Rights Reserved.

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:投资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