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,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支持,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,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提高至3万元。据此测算,玉溪国税将有近56714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税优惠,占全市纳税人的71.85%,预计减免增值税销售额7.07亿元,减免税额将达2121.94万元。
据了解,这是我国第三次**小微企业利好新政,优惠持续给力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小,但数量大、分布广,是就业的主渠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成因。近年来,我国**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2011年10月,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,对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到2万。2013年8月,国家**了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型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。近日,又将销售额2至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收范围。新政实施后,我市预计将新增320户纳税人享受免征政策,新增免征税额达99.87万元。
同时,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逐年扩大,目前已提升至76.77%。此次**的新政策,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,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。据测算,从2013年9月到2014年8月,我市共有56394户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免征,免征增值税2022.07万元。此次将2万元免税条件扩大到3万元,将使玉溪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免税受益面提升至76.77%,全市免征户数达到56714户。
新政的执行,年度*多减免增值税逾万元,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。以月不含税销售额为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为例,原来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900元,现在将这900元增值税应纳税额全免,年度*多减免增值税可达10800元。国家还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,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成的先进设备,可免征关税,旨在提高小微企业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