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简述:华宁县旧城区处于县城中心城区,东至东门路,西至西市街延伸段,北至宁秀街,南至宁兴街,总占土地面积74400平方米(111.60亩)。区位价值,特别是商业价值较高。
项目实施依据: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,已纳入土地利用规划、城市建设规划。
项目在本地区的作用与地位: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,中心城区待开发土地稀缺,老城区的功能及定位亟待更新,旧城改造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城市新增项目的主要表现形式。通过改造旧城区,可大大改善华宁县城中心城区的人居环境,提高城镇品位。
项目建设内容:项目可开发商业、住宅用房约126000平方米。建设期限为3-5年。
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:此项目的拆迁计划已于2008年经云南省建设厅、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。
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: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省、市、县投资促进政策。
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初步评估: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,严格按照城建和环保要求进行处理,做到***。
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:投资估算3亿元,资金由投资商自筹。
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预测及分析:项目的实施,必将成为华宁县城文化旅游内环经济带的重要支撑点。
初步经济效益分析: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,项目的实施也能发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合作方式:*资、合资、合作。
其他资料项目所属单位 华宁县招商合作局联系人 李乔有、李瑛、张福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