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简述:七犀潭年均出水量7.35立方米/秒,居全国第三、云南**,有“云南**泉”之美誉。项目以华宁县盘溪镇七犀潭公园为基础,实施改扩建工程,将其建设成为具备一定接待能力的旅游休闲文化景区。
项目实施依据:《云南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、《玉溪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》、《云南省“十二五”旅游发展规划》、《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》。
项目在本地区的作用与地位:建设该项目是地方物质文化生活发展的需要,对创建“中国泉乡”文化品牌,打造“活力盘溪”,营造“保护大龙潭、建设生态镇”具有重要意义。
项目建设内容:建成集休闲、娱乐、水源保护为一体的旅游景点,包括基础设施建设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等。建设期限为5年,占地面积待定。
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:2003年以来组织完成游园小道、地表排水沟建设工程、花架长廊建设工程、五座亭子的建设工程、水池及管网建设工程、跌潭沟两边块石挡墙砌筑工程、预制广场铺筑工程、停车场、两座石拱桥建设施工等景区设施。
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:执行国家西部大开发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和省、市、县投资促进政策。
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的初步评估:项目建成后,基本不产生大气污染,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,含有BOD5、CODcr、悬浮物等,由区域内排污系统收集,污水由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达到GB8978—2002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一级标准要求的废水,*后排入镇排污系统。拟建项目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。区域地表雨水通过雨水排水系统收集。项目对地表水基本无影响。
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:投资估算5亿元,资金由投资商自筹。
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预测及分析:七犀潭公园是当地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,近年来自驾游及外地游客慕名而来,数量逐年增加。七犀潭作为华宁县旅游景点,必将受到游客青睐,其**的水质已吸引部分客商,投资前景十分广阔。
初步经济效益分析:以七犀潭公园为基础,实施景区综合开发和提档升级,使其成为华盘路旅游自驾线上重要的旅游节点,提升“中国泉乡”旅游文化品牌。
合作方式:*资。
其他资料项目所属单位 华宁县招商合作局联系人 李乔有、李瑛、张福云